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3月29日,为期三天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危朝安主持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在会上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副主席黄世勇作的关于我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张明沛作的关于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耀龙,副主任委员尹彤、于娃宪分别作的关于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修改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书面说明,于娃宪作的关于该决定审查情况的报告。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甘承会、副主任黄强田分别作了关于南宁等十四个设区的市和全区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以及关于南宁等十四个设区的市和全区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有关情况的说明,关于修改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自治区实施代表法办法和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关于立法条例的书面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韦以明作了关于南宁等十二个设区的市报请批准的立法条例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决定、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文、高雄、荣仕星、王跃飞,秘书长蒋明红等出席会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李欣颖/图文)
编辑:李欣颖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