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市城管局直属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生产科高级工程师凌德昌借外出培训之机旅游、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5年8月28日至30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指派凌德昌带队赴西安参加培训。在无公务需要、无合理事由的情况下,凌德昌一行6人提前一天报到,延期一天返回,并借机到旅游景区游览。之后凌德昌违规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共计3480元。2017年11月,凌德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缴。
宾阳县文物管理所所长程勇光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宾阳县文物管理所违规用公款给单位职工发放福利、奖金、补助共计2700元,其中,程勇光领取550元。程勇光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私车过路费180元。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中,程勇光没有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规发放补贴福利及违规报销问题以“零问题”向主管局汇报。程勇光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程勇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西乡塘区西乡塘街道位子渌社区党支部委员梁桂安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9月23日,梁桂安在家中为其儿子操办婚宴,共摆酒席80桌,超出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的桌数。2018年1月,梁桂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问题,均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廉洁自律意识缺失,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肃性,对中央三令五申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纪律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再次表明“四风”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把改进作风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不断提高政治觉悟,破除特权思想,带头转变作风,发挥“头雁效应”,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抵制歪风陋习,锲而不舍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实、抓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要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具体问题线索和“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查处、寸步不让。要着力纠正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具体表现,坚决严查处、严执纪、严问责,向全社会释放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动真碰硬的强烈信号。要用好问责利器,对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纠治“四风”不力导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频发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