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严重失信企业将受31部门惩戒

29.07.2016  04:06
  限制市场准入,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停止优惠政策……今后,这些将是企业在环保领域出现严重失信行为后受到的惩戒。

  近日,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据了解,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25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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