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男子无正当工作 问叔叔要钱花遭拒后放火烧屋

11.03.2015  18:00

  好吃懒做还总问叔叔要钱,被拒后,他竟一把火将叔叔的房子烧毁。3月10日,攸县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王强(化名)提起公诉。

  王强是攸县人,今年已经39岁,因平日好吃懒做,一直没有一份正当工作也未婚配,其父母过世后,更是没了任何经济来源。王强的叔叔王利(化名)见其可怜,便时常接济王强。王强的姐姐王美(化名)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要王强来自己的饭店打工谋生,并劝王利别再给王强钱。

  去年12月5日,王强又来到王利夫妻经营的烟花鞭炮店要钱,王利拒绝了。对于叔叔态度的逆转,王强大为恼火,咒骂了几句后,他去了王美的饭店。在饭店里,王强的姐夫让其帮忙洗碗,王强不愿意,被姐夫凶了几句后才洗。

  当晚22时许,王强在家呆了一会儿便出去了,等到回家时,门已经被锁上了。王强怀疑是姐夫锁的,便跑到旁边的叔叔家喊人开门,但没人回应他。王强想起白天的事,觉得是叔叔和姐夫联合起来针对他。

  他越想越气,捡起砖头砸开了王利家杂屋的门,看着一屋子的烟花、鞭炮、花圈,王强心想,“你不给我钱花,我就把你的货烧掉,让你没钱赚!”于是,他点燃了一个花圈,并把花圈丢在了鞭炮堆里,然后迅速跑了出去。跑了50米远,他听见了鞭炮声,回头一看,杂屋起了大火。

  在周边邻居和消防队的帮助下,大火扑灭了,没有人员伤亡。12月6日,王强向公安机关投案。经调查,王利被烧毁的房屋及烟花鞭炮等总价值3万余元。(株洲日报 记者 邹怡敏 通讯员 刘思思 黄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