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税部门取消106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企业受益
07.08.2015 21:34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燃气有限公司按规定享受了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利用减免税发展经营,减轻了资金周转的难题,该公司办税员覃祖松对国税部门审批深有感触,他说:“现在,我们小微企业享受减免税无需审批和备案,比以前需要多部门审批缩短了好多时间,我们也有更多的精力来经营,今年公司效益比去年有了明显的增加。” 对此,博白县科达水务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袁传平也有同感,他说:“以前,企业想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要经过国税部门的核查、审批和认定,手续繁琐,要耗费半个多月的时间,而现在只要符合条件,去办税窗口登记一下,当天就办妥,真是方便多了。”
为贯彻落实中央简政放权的规定,广西国税局根据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的工作要求,强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快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除明确规定需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事项外,其余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到县(区)局。截至目前,广西国税局共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106项,保留78项,并将其中58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国税局,占全部78项审批事项的74%。
该局梳理行使税收执法权力的依据,规范整理《行政职权依据目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梳理本系统的执法依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省政府规章的顺序进行分类排序,整理本单位行政职权依据目录,形成规范的《行政职权依据目录》,为行使行政审批提供依据。同时结合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行使的行政职权进行界定、分类,确定每一类行政执法职权的数量、名称、法律依据,整理本单位《行政职权总目录》,使税收执法权力进一步得到规范。
为防范审批权限过于集中,该局对各项税收执法权力进行责任分解,规范整理行政职权分解表,对行政职权进行分解,逐项列明名称、内容、责任岗位、条件、期限、办理流程、监督方式,规范干部行使职权,防止行政审批风险发生。
公开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实行阳光审批。按照《国务院关于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将明确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在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在各级办税场所和税务公开栏公开,使纳税人了解审批事项和流程,并对行政审批给予外部监督。
实行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办税效率。结合推行《全国县级纳税服务规范2.0》,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各级政府政务中心国税窗口或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人只需要把审批的资料交到国税窗口,即由国税各部门进行内部流转,不需纳税人往返跑办理,减少了办事环节,让企业办事更加高效、快捷。
创新税收执法督察机制,纠正权力运行偏差。建立了远程监控和现场重点督察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督察,从近年来执法督察结果看,该局没有出现变相设置行政审批或该下放不下放、该取消不取消行政审批的行为发生,有效地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2015年上半年,广西国税部门新办税务登记证50913户,同比增加13787户,增长37.14 %,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为企业的发展增添了活力。组织税收收入496亿元(不含海关代征),同比增长17.8%,增收74.8亿元,完成税务总局调整后年度税收计划的51%,比时间进度快1个百分点,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2015年上半年,来宾市企业新办税务登记证 2681户,同比增加697户,增长35.13 %;玉林市企业新办税务登记证6303户,同比增加1686户,增长36.52%;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为企业的发展增添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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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5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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