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县检察院召开首次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会

31.10.2016  12:08

  广西检察网10月31日讯(通讯员覃志璇)近日,罗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首次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会。三位人民监督员对李某某玩忽职守等9个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评议会由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王巧丹主持,河池市司法局司考科科长、罗城县人民检察院吴副检察长、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案件承办人等参加了评议会。 

  评议会上,案件承办人向三名人民监督员汇报了这9个案件的基本案情,对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拟不起诉、拟撤案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人民监督员就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涉案事实和证据、犯罪数额标准、相关法律适用等问题向案件承办人进行询问和交流。案件汇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独立进行了表决,一致同意罗城检察院对9个案件拟作不起诉、拟撤案的处理意见。 

  人民监督员依法对该院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的监督,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了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同时也保证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确保了人民监督员监督职能的发挥。 

  今年以来,罗城县人民检察院全力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并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的具体程序、环节以及履职保障措施等,使人民监督员工作更具可操作性。这次案件监督评议会的成功召开,也标志着该县人民监督员工作正式进入规范运行阶段。 

  (作者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