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一事一议惠民生 一心一意为群众

09.11.2016  20:04
  在开展乡村建设活动中,青秀区刘圩镇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通过走基层、访民情、听民意,选取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群众参与到乡村建设活动中,切实提升乡村建设活动成效。

  为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刘圩镇成立一事一议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因村制宜,分类指导。派出驻村工作组深入各村,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召开村民议事会,积极组织议定项目和筹资筹劳。同时,严格落实民主选择、民主决策、阳光操作的政策,所有一事一议所“”之事必须符合大多数村民意愿。遵循村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按照民意确定今年各村的一事一议项目。严格筹资筹劳标准,由村民议事会议定筹资筹劳方案,按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民主确定筹资筹劳数量。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刘圩镇纪委、监察室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将群众议定项目的规划、规模、群众投资投劳数、财政奖补金额等进行广泛公布,群众无异议后才组织实施;对项目申报、审批、实施过程、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建后管理等全部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群众评议;项目建设后,各村将资金使用、群众投资投劳、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刘圩镇各村还聘请了村民代表为质量监理,严格监督施工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推进项目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密切了干群关系,解决了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促进了乡村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