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季度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通报

11.05.2015  18:02

  2015 年一季度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闻通报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一季度,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3.9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5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83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4.85%、31.61%和41.61%。一季度末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5%,低于控制目标1.45个百分点。一是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实名登记工作,组织开展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网络招聘、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等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服务农民工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等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二是加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已启动一批市级、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开展 “广西优秀劳务品牌”培育基地扶持工作。积极完善出台扶持农民工创业的配套政策,开展10个农民工创业园试点县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三是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共举办专场招聘会628场,为87.04万人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第一季度,全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35.13万人次。四是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以及创业培训,组织实施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等专项培训工程。截至3月底,全区参加各类职业培训人数为4.6万人,参加职业培训后实现就业人数为1.64万人。五是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和失业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进一步覆盖市、县、乡、村,失业动态监测企业扩大到2018家,比2014年增加818家,失业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社会保障更加普惠于民。 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进展顺利。截至3月底,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61.14万人、1059.08万人、261.03万人、339.3万人、294.42万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98.24%、109.75%、100.78%、95.31%、105.15%,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25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21.81万人,一季度基金收入4.83亿元。二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全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在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90元。三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期工作;出台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推进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医疗生育保险同城化政策;推动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贯彻施行,积极推进建筑等高风险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等工作。目前,北部湾经济区医疗生育保险同城化制度已覆盖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玉林、崇左、自治区本级6个城市7个统筹地区518.62万人,占总参保人数50.3%。四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细化完善已出台的实施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监管执法行为;结合社保基金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实施,推进自治区社保基金监督举报中心建设。五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运用金保工程信息数据大集中系统快速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标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

(三)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部署了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北部湾重大人才工程、自治区人才小高地、万名专家服务基层等工作的项目推荐、人才遴选和资金申报等工作。二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了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推进开展卫生系列职称交叉评审改革工作。优化管理职能,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办理流程。三是做好技能人才工作。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基地、大师工作室等项目建设;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创新等。四是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积极引进和用好广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以及重点园区建设急需的国外智力资源,组织开展3次引智大型活动;推广引智成果,启动我区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赴国外培训3项重点项目;引智行政许可工作有序开展。

(四)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我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全区共计划招录公务员9467人,报名人数17.9万,资格审核通过并缴费人数14.9万。招录人数、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和缴费人数均为历年最多。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出台政策,降低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着力解决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的问题。首次开展基层公务员考录政策进校园宣讲活动,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到艰苦边远地区建功立业。精心组织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顺利推进深化公务员分类制度改革、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二是继续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全区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分业分类招聘考试办法,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

(五)工资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一是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加紧推进我区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乡镇机关事业人员乡镇补贴实施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保障政策;二是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指导。全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制定出台2015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为16%上下,各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000元以上。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制度建设。继续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广西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立法进程,开展了高温津贴、特殊工时制度、企业薪酬等调研调查工作,扎实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截至3月31日,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2.66%,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5.46%。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不断完善。通过优化办案程序,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推进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仲裁快速处理机制的落实。一季度,共处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案件6525件,涉及人数8502人,涉案金额9592.49万元。三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季度,全区劳动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8069户,投诉举报结案2134件,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8.73亿元,涉及劳动者7.38万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积极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工作,推进“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实施;统筹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落实农民工创业贷款政策。推进自治区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广西优秀劳务品牌”培育基地建设和农民工创业园试点县建设,给予资金扶持,鼓励和推动农民工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筹备广西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加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创业贷款、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工作;筹备第二届广西创业大赛,大力宣传创业典型;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加快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形势研判。

(二)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下大力气抓好各项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突出抓好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组织实施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国家统一部署规定的时间,按时向人社部、财政部上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待两部批准后在全区推行;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用工稳定;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进一步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和生育保险等工作;加大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推进全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全区养老保险待遇“人脸识别技术”认证、社保经办“一站式”服务新模式等工作,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加快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步伐,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改革完善职业资格管理。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实施北部湾重大人才工程、专家服务基层工程、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博士后培养工程等人才工程实施。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积极引进用好急需的国外智力资源;开展外国专家广西行专题引智活动;加强与国外组织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拓宽广西引进海外高端人才智力渠道;制定完善引智行政许可相关管理制度。

(四)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做好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做好全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和二次报名等有关工作。认真开展公务员考核奖励和培训工作。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推动岗位设置管理创新,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制度。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各项工资改革配套文件的出台,加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管理,研究拟制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办法。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作用,积极稳妥地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六)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扎实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通过建立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建立完善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继续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积极稳妥地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建设,推进仲裁院、仲裁队伍、制度化建设,提高仲裁机构服务能力;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加大宣传力度,依法适时公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查处情况,积极引导劳动者合法维权;定期排查指导,化解企业劳动纠纷隐患;将“两网化”管理向县乡推进,监控企业用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