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车位缺口达40万个 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建停车场

26.08.2015  10:31

  停车场停满了汽车

  “市中心没地方停车,不去了。”“我要赶紧回家,要不没车位了。”……停车难已经成为困扰有车一族的“心病”,如何缓解停车难成为各方关注的问题。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采取各项措施加快建设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记者调查发现,南宁的停车矛盾严重,停车规划和建设跟不上汽车增长速度,下一步,南宁市将采取各种措施落实停车场规划用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并鼓励专用停车场在特定时段对外开放。

   现状

  全市车位缺口达40万个

  “在小区开车转了一圈都没找到停车位,现在带着儿子来咖啡厅等着,希望等会有车位。”市民李女士在微信朋友圈里发的话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不少人留言吐槽停车难,有的要停在小区附近的酒店停车场,每个月交一定费用,停车时间还有限制;有的每天一下班就赶紧往家赶,生怕抢不到车位。

  除了小区停车难,市民开车外出最担心没地方停车的场所就是政府办事机构及商场等购物场所。在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园分中心,门前的停车场只有二三十个停车位,很多来办事的市民只好把车停在路边泊位,还好办事时间不长,停车费并不多。在市中心朝阳片区,白天地下停车场倒还好进去停车,傍晚的时候就难找到车位了。

  南宁到底停车矛盾有多严重?去年,南宁物价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时做过统计,截至2014年6月,南宁市小汽车保有量达69万辆,加上长期在本市行驶的外地车辆,全市汽车数量达80万辆以上。

  一份市物价局委托科研部门所作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年底市区停车位的总数仅为41万个左右。  从停车位的区域分布看,核心区内约2.3万个,占6%;中心区内约7万个,占17%;外围区约13.2万个,占32%;新兴发展区约18.2万个,占44%。仅按汽车数量与车位数量1比1的比例计,全市车位供给缺口就高达40万个,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停车难、交通堵、乱收费等矛盾比较突出。

   走访

  停车规划和建设滞后

  停车矛盾突出,政府相关部门在规划的时候就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吗?实际上,早在2011年,南宁市就发布了《南宁市停放车专项规划(修编)》,近期行动计划按照2012年制定,近期规划至2015年,远期规划至2020年,部分宏观政策适当延长至2030年。明确了停车设施供给结构以配建停车为主体、以路外公共停车为辅、以路边公共停车为必要补充,规划停车泊位99.93万个,新增59.47万个。

  按照规划预测,到2020年,南宁的小汽车保有量会达到80万辆。但根据南宁市车管所统计,到去年底,南宁市上牌的小汽车已经达到64.8202万辆,同时,这几年市民买车热情高涨,2013年小汽车上牌数同比增长20.83%,2014年为8.57%,按照这种速度,不用等到2020年,仅是南宁市牌照的小汽车保有量就会突破80万。

  规划中提到,住宅小区的停车泊位严重不足问题普遍存在,应按照不同住宅类型的停车需求差异制定配建指标。但是事实上,一些开发商配建的停车位多为地下车库,为了卖出车位,开发商只卖不租,变相造成了停车难。邕江明珠小区、广运都市景苑等多个小区就曾出现开发商对车位只卖不租引起的业主堵门等事件。

  除了小区停车难,路面的停车问题又如何解决?规划中明确,要以公共停车场作为辅助,规划4个公共停车场,新增泊位430个,其中包括在民族江北路口21世纪广场北侧街头绿地内,建有80个泊位的地下停车场;在中山路与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香港街改造项目地块内,建有100个泊位的停车场。

  但是记者昨日走访发现,21世纪广场北侧街头绿地并未见到地下停车场,很多车辆停在绿地通道划定的车位内。附近的环卫工称,只有21世纪大厦楼下有地下停车场,绿地并没有。在中山南环路口,围挡的地块内均是拆迁留下的建筑垃圾,也没有停车场。

  同样在2011年,《南宁市大桥底一期停车场规划设计》公布,计划对长湖立交桥、竹溪立交桥、青竹立交桥、北大桥北、邕江一桥北(江北大道跨线桥)、邕江一桥南(江南大道跨线桥)6座城市立交桥和跨江大桥下的停车空间进行规划利用。一期规划开发建设的桥下停车场由政府投资,待时机成熟后再进行市场化投资经营。

  记者走访发现,竹溪立交下的停车场利用率较高,停放主要为公交车及洒水车,少部分区域为私家车停车泊位,青竹立交和长湖立交桥下也建有停车场,但是大门紧闭,并不对外开放。

   对策

  吸引社会资本建停车场

  单靠政府出资建停车场不能满足实际需求。8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那么,南宁在这方面有何规定呢?《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版)中规定,  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按规定给予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具体优惠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在今年起实施的《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也作出规定,在小区、商业场所及商混小区停放1小时内的车辆;在各类停车场停放2小时的残疾专用车;办公时间内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馆及公益、公用单位办理业务的,在配套停车场停放并能提供相关凭证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这三种情况都可以免费停放,以此来缓解停车难问题。

      (记者 孟娟娟/文 段柳健/图)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