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50万县级公职人员津补贴获提高

23.01.2015  12:53

  1月21日,自治区人社厅通报我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情况。据悉,我区对全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基层公职人员工资待遇得到较大提高,多数县(市)基层公职人员津补贴调整为年人均2.5万元,部分县(市)调整至年人均2.7万元。

  去年9月,我区出台《自治区县级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县级公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从1.8万、2万、2.3万、2.7万的4个档次调整为2.5万、2.7万两个档次。全区74个县(市)中除武鸣、宾阳等12个县津贴补贴标准维持原有的年人均2.7万元水平以外,其余62个县(市)的津贴补贴水平均有较大幅度提高。

  在调整的62个县(市)中,有58个津贴补贴水平调整为年人均2.5万元。其中,荔浦、阳朔等45个县津贴补贴标准从年人均1.8万元调整为2.5万元,增幅达7000元;柳城、田阳等8个县从年人均两万元调整为年人均2.5万元;柳江、鹿寨等5个县从年人均2.3万元调整为年人均2.5万元。

  岑溪、藤县、灵川、上思等4个县(市)津贴补贴水平调整为年人均2.7万元。其中,岑溪、藤县两个县津贴补贴标准从年人均1.8万元调整为2.7万元,增幅达9000元。灵川、上思县从年人均2.3万元调整为2.7万元。

  此次津贴补贴标准调整惠及绝大部分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将近50万人因此受惠。据介绍,此次调整旨在使全区不同政府层级、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进一步趋向合理。(记者/姚琳 实习生/黄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