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为20万户小微企业减免税9亿元

20.03.2015  20:41
  自2014年10月调高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的月营业额标准后,广西近20万户小微企业从中获益,截至今年2月底,共减免税近9亿元,有力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熊素彬在南宁经营便捷酒店已有四个年头,去年以来受经济不景气等因素影响,酒店每个月只有两万元的营业额,扣除工人工资、租金、水电、税收等支出,月利润非常少。去年10月份起,地税部门调高营业税的“月度标准”,减轻了她的经营压力。   南宁市凯美便捷酒店负责人 熊素彬:以前我们每个月要交1500的税,后面帮我们全部免掉了,可以用来给我们职工加点工资,把我们酒店翻新,对我们减轻了负担。   2014年10月1日起,广西调高免征营业税的额度,在原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对象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广西超过90%的小微企业获益。为帮助小微企业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各级地税部门主动上门服务,通过改变传统的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审批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自行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进一步简化了手续,提高了时效。   广西地方税务局劳务税处处长 玉国兴:去年一年到今年2月份累计给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减免营业税将近20万户,减免的营业税以及附加将近9个亿,较好地促进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