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警方集中销毁5吨炸药10万枚雷管

21.12.2016  19:08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涉爆隐患排查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岁末年初之际创造一个良好社会环境,12月15日,南宁市公安局在西乡塘区双定镇兴平石场,对今年持续开展的“神剑1号”专项行动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及涉爆企业留存的过期民爆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当日共销毁炸药5吨、雷管近10万枚,其中公安机关收缴的雷管10035枚,爆破公司主动清退导爆管雷管1060枚、封存停用电雷管17687枚,民爆物品销售企业过期炸药5吨、封存停售电雷管68617枚。

2016年,南宁市公安局按照自治区公安厅部署,持续集中开展危爆物品管理大整治行动,通过大力宣传、加强检查摸排、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涉爆涉枪犯罪、集中清查收缴等措施,危爆物品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战果,收缴了一大批流散在社会上的各类危险爆炸物品。经统计,2016年共收缴废旧炮弹50枚、炸药646公斤、雷管19470发、工业索类火工品4428 米、枪支952支、子弹11175发。

另外,从今年4月1日起,自治区全面推广使用导爆管雷管,除煤矿可以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实施爆破作业外,其他爆破作业停止使用电雷管。南宁市涉爆企业主动将未销售、使用的电雷管进行了封存,但长期存放在民爆仓库既占用库存容量又容易带来安全隐患。经南宁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排查统计,全市涉爆企业共封存停售停用电雷管约16万枚,过期炸药8吨。

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南宁市公安局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研究销毁技术方案,决定于12月上旬分别在西乡塘区双定镇、武鸣区双桥镇对全市前期收缴的废旧炮弹、非法爆炸物品及涉爆企业留存的过期民爆物品进行分批分次集中销毁,其中对电雷管及过期炸药采取多孔孔内爆炸销毁,即将过期炸药及数量巨大的电雷管分散到采石场多个销毁孔内引爆,并按适量分批销毁的原则实施,避免药量过大一次性引爆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对废旧炮弹及收缴的索类火工品等非法爆炸物品仍然按照传统的殉爆法销毁,全部销毁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