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把儿子抱到前妻家办百日酒 女子成生儿子工具

15.07.2015  13:41

  7月14日10:00,雁山法院刘法官拨打晚报热线: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但一些人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是没改,前段时间我处理了一个离婚的案子,就和“重男轻女”有关系。

  2834000晚报热线记者秦宇华核实采访:刘法官说的案子里,女方当事人叫燕子(化名),今年36岁,是一名幼儿园老师。

  2006年,燕子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10岁的老吴(化名)。很快,两人谈起了恋爱,没多久燕子发现自己怀孕了。当时,燕子知道老吴结过一次婚,并和前妻生育有两个女儿,但她并不介意,决定和老吴结婚。2007年6月,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9月生下一个儿子。

  由于丈夫是二婚,燕子常常会暗暗观察丈夫和他前妻的动态。她发现,丈夫和前妻并不像是已经离婚了的夫妻,尤其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儿子满百日的时候,丈夫竟然背着她把儿子抱到前妻家里,在那里设宴招待亲朋好友,儿子俨然成了老吴和前妻的孩子,自己这个亲生母亲反倒被撂在了一边。

  不仅如此,燕子还察觉到,自己为老吴生了儿子之后,老吴对自己的态度越来越冷淡,与前妻的联系来往反而很密切。有一次,老吴说要养猪,需要向银行借款5万元,于是燕子和老吴作为夫妻同向银行进行贷款,两人都签了字。但是贷款之后,燕子从来没有见过这笔钱,后来她才知道,老吴是拿这笔钱给他的前妻养猪。

  现实中的点点滴滴,让燕子不得不联想:老吴想要一个男孩,而自己成了一个生育工具。燕子认为,老吴和他前妻生了两个女儿,已经没有再生孩子的指标,就找个人来给他家生个儿子。想到这些,燕子对老吴心灰意冷,2012年起离开老吴自己生活,至今两人分居已经近3年。

  今年,燕子鼓起勇气再次面对老吴,要结束这段婚姻。最终,两人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儿子由老吴抚养并自愿承担抚养费,燕子有权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