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三严格”做好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

09.01.2015  00:5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精神,桂林市自2014年11月17日起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截至目前,清理甄别第一阶段工作全部完成。 

   一是严格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桂林市财政局及时召开了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动员培训会议,对本级债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如何开展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工作进行布置并进行具体操作业务培训,培训面达到了全覆盖。同时,还加强了对县区有关部门指导,认真解答县区提出的问题,做好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制定和下发《本级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清理甄别工作各阶段时间节点要求。 

   二是严格要求人员队伍,做到专人专职负责。 桂林市对市本级27个债务单位(融资平台)所报资料全面梳理,形成所报资料清单。局内科室抽调9人,先培训系统,熟悉程序,再分成4组,每组负责6-7个债务单位,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从单位资料的催报、审核,到系统数据的审核,再到最后债务类型的甄别,要求全程跟进落实。 

   三是严格把控各项程序,及时上报清理甄别结果。 桂林市本级清理甄别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原则,对每笔债务进行认真审核。债务单位先按合同逐笔核对债务明细数据后进行分类填报,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汇总情况经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市财政局,市局牵头进行逐笔审核、甄别,并对清理数据汇总,填报政府综合财力表,测算出债务率,汇总后报市政府审定、盖章确认后再报自治区财政厅。 

 

信息报送:桂林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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