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季度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闻通报

04.11.2015  16:24

2015年三季度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闻通报

 

一、2015年三季度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1-9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39.21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7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16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8.01%、96.4%、107.76%。。9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7%,低于年度控制目标1.53个百分点,全区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一是 积极创新就业创业政策,激发全社会就业创业活力。牵头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5〕29号),明确8条政策措施,实现了政策的创新和突破。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建设。目前全区已认定创业孵化基地26个,入孵或签约入孵企业491家。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积极搭建跨省联动就业平台,开展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二是 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截止2015年9月底,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增就业60.84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4%,提前三个月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支持14个县(市、区)推进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工作,认定20个广西优秀劳务品牌,认定14所区直、市级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和25所县级定点培训机构为自治区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7月至9月,全区各地顺利成功举办了广西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的初赛和复赛。据统计,全区14个市有22187人参加竞赛,其中参加初赛人数17145人、复赛人数5042人;现场发放职业资格证书16908本。 三是 切实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着力推动南宁、柳州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打造全区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截至2015年三季度,全区共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7.62万人,取得各类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20万人,实现就业9.3万人。 四是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和失业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全区新增10个县级和142个乡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项目建设,公共服务进一步覆盖市、县、乡、村。全区共有1150个乡镇(街道)、1263个行政村(社区)、274所培训机构实现联网,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监测企业达2028家,监测企业数排在全国第6位。

(二)扎实推进重点改革工作,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截至9月底,全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 100.15%、104.08%、109.27%、99.8%、108.14%。一是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牵头起草了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开展视同缴费指数测算验证工作。研究起草《广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实施方案》,为实现全区社保“一卡通”打下基础。研究起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通知》,统一全区的工伤保险政策。二是全力做好稳增长工作。根据自治区关于稳增长的工作部署,将我区失业保险总费率暂由3%降至2%。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50%作为补贴。全面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区工伤保险实际平均费率从0.9%降至0.7%,企业减负约20%。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工伤职工现有的待遇水平不受任何影响。制定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联合自治区财政给予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8528.52万元。 三是 着力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截至9月底,全区实现互联互通的定点医疗机构有1924家,占全区2472家定点医疗机构的78%,共发放社会保障卡629.86万张。持卡人可以在上述已实现互联互通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直接结算,有效解决了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结算难、“垫支多”、“跑断腿”等问题。从6月30日至9月底,4515人次通过 “一卡通”平台结算异地就医费用达6208.05万元。四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达到月人均2043.41元,人均增长10.68%。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提高到人均380元,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5%以上,同时,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参保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每档提高16%~2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90元。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从今年开始实行全区统一调整政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工伤保险待遇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5元、110元、100元。 五是 全力抓好社保基金征缴工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引智工作,高层次人才进一步聚集。 加强博士后科研人才引进和使用,设立首批12个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获批新设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第三批6个专家服务基地,实施7个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完成国家百千万人选的选拔推荐;遴选产生了第四批特聘专家;遴选出6个第六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评审确定12个项目作为第二批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人才项目;遴选出30名第十八批新世纪十百千人选。开展高校教师系列评聘结合、分类管理改革试点。继续扩大高校自主评审范围,审核批复下放了广西民族大学等3所高校19个一级学科、扩大广西师范大学20个一级学科的教授评审权以及扩大广西师范大学等6所高校25个一级学科的副教授评审权;进一步下放卫生系列职称评审自主权;开展职称评聘结合试点改革调研和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50个高级评委会的评审工作。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开展大师工作室、职业技能竞赛等项目建设,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全区执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05项,新评审出自治区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基地和单位13家。草拟4个引智工作管理办法。组织邀请国外专业人士来桂参加汇商聚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活动,启动中越跨境劳务合作示范区试点工作,积极拓展广西引智海外联络点。在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区域人才交流合作、人才开发目录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加强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才成长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自治区直属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手续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63号),优化审批流程,大大缩减用人单位的工作量和办理时间。公务员平时考核、培训等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全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全区共计划招录公务员10400名,参加考试13.6万人。制定出台《关于努力解决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问题做好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解决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问题。推进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简化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和岗位认定办理流程,制定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组织全区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集中治理,不断推进“阳光安置”,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五)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我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目前,全区相关工资待遇已经基本兑现。研究提出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新一轮的全区职工最低工资调整幅度为16%左右。发布2015年广西企业工资指导线。继续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完善。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牵头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于2015年7月1日起颁布实施。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务派遣制度的实施,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劳动标准执行工作。截止今年9月底,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4.63%,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4.3%。进一步加强仲裁院建设,全区各设区市、县(市、区)仲裁院设立覆盖率达100%。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和劳资纠纷案件,1-9月,我区共处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案件15403件,涉及人数18525人,涉案金额28240.91万元。积极创新劳动监察执法方式,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制度,在重点行业、企业推行“企业领导集体约谈制度”,鼓励各市县开展劳动监察交叉执法,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追讨劳动者工资待遇12.38亿元,涉及劳动者11.5万人。

(七)狠抓“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自身建设上台阶。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抢抓机遇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积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厅党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宣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营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氛围。

(八)“法治人社”建设亮点频现,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 创新行政复议调解方式,化解行政纠纷成效显著。行政审批改革和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深入开展了学习《宪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学法用法守法活动。创新普法新机制,在全区人社系统基层服务窗口实施普法和业务“一岗双责”的责任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新形势下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全区各市、县政策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畅通政策落实渠道,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和业主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以腾讯上海创业基地运营团队为龙头,积极创办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环境优良的众创空间,吸引更多创业种子团队进驻,逐步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创业生态圈。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落实各项扶持补贴政策,切实帮扶新创企业成长。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积极探索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工作经验。全面推进职业培训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扎实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形势研判。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继续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抓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政策落实。加强失业预警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全面落实付费总额控制。启动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医疗生育保险同城化政策。加强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进一步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推进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和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做好中央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研究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和监管工作,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加快社保卡制发进度,力争2016年底实现参保人员全覆盖。积极推进区外异地就医合作,努力联通西南片区、东三省异地就医结算,力争新增3~5个省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的意见》,实施人才小高地高层次人才选送培养计划。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专家服务基层常态化机制。新设立一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高校教师等系列职称评聘管理改革,简化职称审批管理。继续实施各类重大人才项目。启动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筹建工作。积极探索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工作的新模式。做好我区因公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工作。探索开展德国特色医疗人才培养引进合作项目。做好国外专家人才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继续推动县以下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施自治区公务员分类改革。稳步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人事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开展公务员各类培训。做好各项公务员招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部署,推进我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继续开展表彰奖励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创新,研究解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矛盾问题;探索北部湾经济区、重点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岗位的适度灵活设置和特设岗位试点工作。不断优化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程序,深入推进“阳光安置”。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五)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做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享受范围和标准调整的相关工作。加强对特殊岗位津贴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出台规范特殊岗位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研究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科学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稳妥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六) 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提高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严格执行并完善我区劳动标准。提高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增强基层调解组织预防和化解争议的能力。推进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提高仲裁机构服务能力。完善调解仲裁制度,建立解决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大力度打击劳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建立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开展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和试点。提升劳动监察工作效能。

(七)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落实立规执纪有关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党的意识,抓好基层党组织制度落实和规范工作。强化“一岗双责”,落实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确保队伍廉洁。

(八)继续深入开展“法治人社”工作。 积极推进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我区人社法规体系。进一步强化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继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章立制,加大推进我厅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工作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和大力推进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工作。加强对本系统基层政务服务窗口的业务指导。做好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改进政务服务方式,实现高效便民的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调研和重大专题调研,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转化为指导实践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