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成建设

06.01.2017  12:34

  已建成的马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伍坤富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朱新韬    通讯员伍坤富)1月4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总投资达3040万元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完成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能让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设城乡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实施法治南宁升级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强基惠民工程,对提高依法治市水平、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市委、市政府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经过一年的努力和扎实有序的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成13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0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83个村(社区)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近300万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一站式”司法行政服务。市司法局还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科学推进“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城乡一体化、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我市重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鼓励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量身定位,积极为城乡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宣讲、释疑解惑、依法维权、代写法律文书,并进行法律援助等服务,培养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习惯,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同时,村(居)法律顾问要协助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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