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举措”助推法院执行“三大加强”

03.04.2017  18:19
  随着辖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青秀区法院收案数呈井喷式增长,2016年该法院总收案数25602件,其中执行局共收案4719件,比2015年多收1908件。针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和“执行难”问题,该法院采取“三项举措”助推执行案件“三大提升”。

   组建团队

  加强打击“老赖”力度

  2016年,为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建千个执行团队破解千个大案难案的工作方案》,青秀区法院组建了南宁市首批12个由城区政法委书记担纲率领的执行团队,每个团队由1名带队院领导和3到4名团员组成,包括案件主办人、书记员、司法警察、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社区及企业工作人员等。通过实施“执行团队+异议审查+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模式,青秀区法院执行局化繁为简,对执行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加强了合议组功能,提高了执行清案的质量与效率。

  在自治区高院统一部署下,青秀区法院分别于2016年5月、11月开展了两次“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青秀区法院通过科学组建执行团队,合理确立团队分工,充分运用司法强制力量,组织开展了“春天行动”“秋冬行动之青秀利剑”等活动,取得了亮眼的成绩,圆满并超额完成上级布置的执行任务:第一个“执行清案月”青秀区法院执行清案目标任务数为430件,实际完成481件,超额完成51件,已清理案件数比例为111.86%,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2.52亿元,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案件)合规率达100%。第二个“执行清案月”执行清案目标任务数为525件,实际执行结案共791件,超额完成266件,涉案标的额达1.18亿元。

   多管齐下

  加强“老赖”曝光力度

  在开展执行工作过程中,青秀区法院积极运用多媒体传播渠道尤其是新媒体传播平台对执行工作成就进行宣传。

  一方面,青秀区法院着手执行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在官方网站开设“强制执行”及“曝光台”专栏板块,对3181名(其中法人671人,自然人2510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给予实时滚动曝光。这在全广西法院系统范围内属首创。“强制执行”及“曝光台”专栏板块是青秀区法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执行清案月”活动,在创新执行机制与加强执行宣传工作上所进行的积极探索。执行专栏的设立,有利于社会监督网络的构筑,能够迫使“老赖”履行执行义务,有助于增进民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体现了青秀区法院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力度与决心。

  另一方面,青秀区法院开展全媒体宣传攻势,多管齐下推执行。在南宁火车东站高架层候车大厅、万象城外LED屏幕、全区工行463个金融营业网点电子显示屏等户外载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借助传统纸媒的社会影响力,多次在《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南国早报》《南宁日报》等主流媒体作执行活动宣传,并于刊发当日通过官方微信、新浪微博或手机“一直播”等新媒体平台将执行动态在第一时间进行信息推送。积极联合广西电视台“法治最前线”“海岸线”“新闻在线”栏目,南宁电视台“政法在线”“新闻夜班”等栏目,对开展的专项执行活动进行信息宣传,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力度。通过以上手段,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老赖”的舆论态势。

   优化建设

  加强对“老赖”监控力度

  2014年,青秀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通过了自治区高院的检查验收,建立了24小时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安排专人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2016年,该院在原有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又按照自治区高院的要求,建立了专门的查控室,配备门禁系统和监控系统,并设置了3名不同权限的管理人员。2016年全年通过全国“总对总”和全区“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共向联动单位发出查询222882次,收到反馈180821次,涉及案件3320件,涉及被执行人5231人。此外,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2355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56个,限制出境185人,拘留84人。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的不断完善与优化,对当事人或社会公众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或人身信息,进行快速核实和查控,全面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