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三项举措”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09.10.2015  14:40

  今年9月以来,江南区着力把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深化正风肃纪成果的重要举措,采取“三项举措”,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推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坚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查处和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等5个突出问题,以及资金小但影响恶劣,金额小但问题突出,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小官”“小钱”“小事”。成立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党(工)委和机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巡查。重点对近3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及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同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专门的举报窗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坚持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截至目前,开展专项巡查6次,设立举报窗口20个,对群众反映突出的10余个问题线索实行登记管理,深入排查。

  二是主动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处高压态势。城区纪委切实履行职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城区各级党委、纪委把专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紧围绕“六个一批”,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突出查处“三小”案件,着力解决了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取得群众看得见、体会得到的效果。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件,结案2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是强化协调督查,着力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坚持把专项工作纳入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和纪检监察业务考核内容,签订工作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协调机制,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审计、民政、财政等单位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密切配合,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实现信息共享、联动办案,形成整体合力。建立督查机制,城区纪委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问题线索排查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底数清、情况明、力度大、结案率高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敷衍塞责、大而化之,明显问题线索没有排查出来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真正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策划:市纪委  市监察局 组稿:市纪委宣传部)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