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小聪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0.11.2017  19: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次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在南宁召开。11月29日上午,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审计厅厅长何小聪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何小聪在报告中指出,此次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主要涉及7个方面:一是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涉及部分预算单位补助市县预算项目没有细化或制定具体分配办法、公务支出超预算、预算单位普遍存在未按规定时间申报采购计划等问题。二是区直部门预算执行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涉及预算项目执行率低,造成资金结转结余问题;下属单位其他收入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问题;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三是财政扶贫资金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是部分贫困人员未能享受教育、医疗扶持政策问题;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扶贫资助问题。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涉及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问题;侵占安居工程补助补贴及征地拆迁补偿款问题;违规分配安居住房问题。五是医疗基金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涉及11家医院违规收取诊疗项目、医用服务设施费用等问题。六是国有企业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涉及部分重大投资行为未经自治区国资委核准问题;经营行为未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造成损失问题;下属公司存在国有资本潜在风险问题。七是政府投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涉及项目资本金、建设资金、项目借款未能足额到位等问题。

何小聪在报告中强调,目前,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已经大部分得到了整改纠正,还有一些问题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原因尚未整改到位。下一步,将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继续加大后续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力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