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完成乡镇环保等“四所合一”机构改革

17.07.2015  12:14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工作,最近,上林县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已陆续挂牌成立。这标志着上林县11个乡镇已全部完成乡镇环保等“四所合一”机构改革工作。从而结束了上林县乡镇一级环保“三无”(即无机构、无人员、无监管)的历史。

  今年四月以来,上林县党委、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乡镇环保等“四所合一”机构改革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统一部署,设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落实责任试点引路,稳步推进等有效措施确保了乡镇环保等“四所合一”机构改革扎实开展。乡镇“四所合一”机构改革后,上林县11个乡镇新成立的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11个,总应配备工作人员130人,现已配合92人,其中应配备环保工作人员25人,已配合环保工作人员22人,占应配备88%。全县11个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已有7个配备有专职或分管环保副站长。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成立,使上林县环保监管向乡镇一级延伸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为新常态下更好地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加强乡镇基层环保监管工作,确保全县环保安全,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和人员保证。

  目前,上林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已与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做好授权事项委托交接工作,并签订了委托书,为今后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环保监管工作提供执法依据。下一步,上林县环保局将加强对新成立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环保业务工作指导,做好乡镇环保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早日进入工作角色,确保这支基层环保队伍靠得住,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为全县开创全县环保工作新局面,促进上林县经济和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