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环保局“三严格”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0.05.2015  14:39

  为不断改善上林全县环境质量,保障全县环境安全,上林县环保局采取“三严格”措施,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一是严格项目审批程序。认真执行“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对新、扩、改建项目按“三同时”标准进行验收,凡不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律要求其停止建设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确保达到建设标准要求。

  二是严格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加大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问题的企业下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超标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整顿。环境监察大队实行片区管理,有效提高执法效率。

  三是严格遵守处理信访工作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要迅速组成调查工作队进行实地调查,并对留有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的举报人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加强追踪回访,确保信访案件不反弹,真正做到让政府和上级放心,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