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环保局“四强化”创建无烟机关

08.06.2015  14:26

  为有效地做好局机关的控烟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积极做好自治区级卫生县城创建的攻坚战,实现全面禁烟的目标,上林县环保局“四强化”措施创建无烟机关。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戒烟知识宣传,鼓励为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积极开展禁烟控烟活动。在办公楼入口、会议室、楼道、洗手间等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推动全面禁烟工作,并通过会议、微信、宣传专栏、讲演等多种形式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禁烟的重要意义。

  二是强化学习,细化禁烟措施。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严禁在办公场所吸烟,做到办公区域“每一处都是无烟室”,所有办公室“无烟缸、无烟蒂、无烟味、无烟尘”,同时,鼓励“每一人都是监督者”每个机关干部既是禁控烟的执行者,又是禁控烟的监督者,鼓励同一办公室的相互监督,形成良好的禁控烟氛围。

  三是强化倡议,创建“无烟机关”。明确规定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领导干部带头不在公共场合吸烟;礼貌拒接服务对象递烟,一律不向来人敬烟;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

  四是强化落实,接受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结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活动中不再提供香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