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落实提高村干部待遇工作

28.08.2015  11:15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通讯员韦汉锋)为落实全市提高村干部待遇工作布置会会议精神,上林县及时召集各乡镇组织委员和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开展会议,会上提出8月底前要把全县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村干部养老补贴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落实到位。

  8月25日,该县财政局已将新调整村干部报酬、村干部养老补贴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的标准全部落实到位。村党组织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由原来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700元;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由原来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600元;其他村定员全额补贴干部由原来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500元;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由原来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000元。离任村干部任期满一年每月给予15元养老补贴(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的养老减半),退休村干部养老补贴维持原执行标准。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