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严格任职回避实行一方退出

29.07.2015  11:34

 

 

  正义网电(记者 林中明)今年4月,上海市委政法委、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下称《六条规定》)。在对上海的法官、检察官的政治纪律、职业言行、社会交往、办案纪律等作出规定外,该规定对法官、检察官的从业任职回避作出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本市从事前述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

  记者了解到,截至6月底,上海全市约1600名拟遴选入员额的检察官均签署了入员额承诺书,为自己遵守《六条规定》“背书”。

  《六条规定》一发布,上海各级检察机关迅速启动了《六条规定》学习教育月活动。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对此进行部署,把《六条规定》列为所有检察人员培训内容,所有入员额检察官、遴选入员额检察官都要参加相关课程培训。

  在随后出台的《上海检察机关检察官从业规范(试行)》中,上海市检察院将《六条规定》内容全部纳入其中,成为检察官入门前就明确的一项“铁律”,并配套印发《上海检察机关关于严禁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规定,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和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实行“一方退出”的实施意见》。记者在上海市检察机关《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纳入员额管理检察官遴选工作方案》中也看到,违反《六条规定》情形被列入禁止入员额范围。

  据介绍,截至7月初,上海市检察机关清查出助理检察员以上具有“一方退出”情形的共有63人,均已完成了“一方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