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被呼小名持刀捅人致死 一审获无期徒刑

01.12.2014  19:31

  因不满他人直呼自己小名,五指山一男子用透明胶带将一把尖刀绑在断臂上,捅刺他人致其死亡,一审获无期徒刑。

  2014年5月2日晚上21点左右,同村村民刘某、邢某等人在五指山市番阳镇番阳村委会坤步村的一家小卖店里喝酒。邢某等人觉得在这里喝酒的刘某四太过吵闹,影响他们喝酒,就帮其付了酒钱,劝他回家。刘某四准备离开时,刘某突然直呼他的小名“阿贡”,刘某四因此不满,双方发生争吵。回到家中的刘某四却拿出1把尖刀,用透明胶带捆绑在自己的左前断臂上,返回小卖店质问刘某,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刘某四用尖刀刺中刘某腹部致刘某倒地,然后逃离。在场村民将刘某送往番阳镇卫生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刘某四于当晚向公安机关投案。

  11月26日,海南一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刘某四表示不上诉。(记者林菲 通讯员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