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挖坑代表”一辞了事

02.02.2015  13:23

  1月31日下午,记者从徐州市人大获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接到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宝俊辞去徐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决定的报告后,已经确认其报告合法有效。据介绍,这意味着李宝俊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2月1日《新京报》)

  这名徐州市的人大代表,在自己位于首都的别墅后院很任性地挖了一个坑,结果不但把附近的单位、居民、商户们都给坑了,最终也让自己掉进了坑里面。事情被曝光以后,李宝俊提交了辞去当地人大代表的报告,并且最终得到了同意。事情发展到这里,似乎应该告一段落了,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先说这名前人大代表面对挖坑事件的态度问题,就很值得商榷。一方面,“挖坑事件”被曝光以后,舆论已经沸反盈天了,但这名人大代表却“千呼万唤不出来”,最后可能感觉实在拖不过去了,才让自己的助理转交给媒体一份“我的真诚道歉”的声明。事情已经演变成了公共舆论事件了,自己却躲在背后,只让自己的助理出面应对,这样的“真诚道歉”,有几分真诚可言?

  另一方面,在这份道歉声明中,李宝俊把一切责任都推到了自己的妻弟身上,似乎整件事和自己毫无瓜葛,自己只是被别人给连累了。但事实真的如此吗?据北京市西城区政府有关部门介绍,2014年10月13日,规划等部门就偷挖地下室一事向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李宝俊本人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整改。但现场工人供述,直到塌陷为止,挖坑一直没停。

  “挖坑代表”除了态度不过关之外,其任性挖坑的行为,也不能因为他的辞职就一了百了。挖坑的行为造成了附近道路塌陷、民房倒塌、水电供应中断,不但给附近的居民单位正常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而且也给居民商户带来了惨重的经济损失,再加上事发后政府、自来水、燃气等部门出动的人力,回填地陷所需要的近2000立方米混凝土,以及善后恢复的修缮,经济损失十分巨大。这笔费用,显然应该由肇事者来买单。

  而据有关专家对这件事的分析解读,挖坑行为因为其造成的严重后果,实际上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那么不管他是否是人大代表,都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与此同时,徐州市基层人大代表之家官网显示,李宝俊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那么,其擅自挖坑的行为,就不单单涉及违法违建的问题,同时还涉嫌党内违纪的问题,同样要受到党纪的处罚。

  已经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李宝俊,如何看待人大代表的职务身份,我们不得而知,但人大代表显然既不是他违法违纪的护身符,也不是其被曝光违法违纪之后的免责牌。所以应该本着“代表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以挽回影响,给公众一个交代。(苑广阔)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