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万元押金拖了一年不退 科技公司拒不还款被查封

27.05.2016  09:27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罗欧阳)南宁某科技公司拖欠32万元的押金,在判决生效后仍迟迟不还,其法人代表对法院执行一直采取规避态度。5月25日,兴宁区法院采取强制行动,现场查封了该公司的财务发票专用章、财务室电脑主机、财务报表和保险箱等物品。

  2014年4月,南宁某建筑公司向南宁某科技公司租赁移动板房集装箱92间,支付押金54万多元。科技公司在合同期间共收取租金及费用22万多元,合同至去年5月结束后,科技公司还有32万元的押金没有退还给建筑公司。

  建筑公司经多次催促无效后,起诉至兴宁区法院。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决,科技公司返还押金。法院判决生效后,科技公司没有提出上诉,但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建筑公司多次催款无果,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25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决定对该科技公司采取强制执行行动。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前往该科技公司位于仙葫大道的一处移动板房存放场。该公司高管黄某对执行法官的突然到来毫无准备,被逮了个正着。无奈之下,他让公司财务管理人员打开了财务室。

  执行法院当场查封了该公司的财务发票专用章、财务室电脑主机、财务报表和保险箱等物品。随后,执行局法官按规定对电脑主机内资料和保险柜内物品开封查验,核对被执行人财产,以便采取下一步执行行动。据了解,该科技公司因民间借贷、租赁合同等纠纷,被起诉到兴宁区法院共有9个案子,涉及金额300多万元。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