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合作会商制度

17.07.2015  10:41

  7月16日,自治区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会商第一次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主席陈武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共同签署《知识产权合作会商议定书》,并分别讲话。

  陈武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期以来给予广西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当前我国进入了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新阶段,知识产权作为创新的源动力,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政府此次进行会商,以运用专利制度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为导向,共同推进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这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必将对广西建设知识产权强区、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陈武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主动做好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衔接配合和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此次会商确定的事项迅速落到实处。

  申长雨表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已经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这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自治区政府一道,依托会商机制,携手努力,共同推进广西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广西“两个建成”目标的实现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会上,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提出双方2015-2016年合作会商要点,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就合作会商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签署的会商议定书,双方将共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示范区,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试点和发达国家可利用专利运用试点,加快广西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自治区政府秘书长莫恭明等参加会议。(记者/董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