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与市纪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16.05.2017  02:40
 
      近日,南宁市档案局与市纪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根据目标责任要求,局班子负责人要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职”的责任。对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及时进行研究部署,重大事项要亲自协调抓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责任内容包括: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遵守选人用人各项规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