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与行人相撞致人当场死亡后逃逸 最终自首

17.12.2014  16:05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日报通讯员陆仕臣 蒋人平)日前,灌阳县水车乡修睦村长洲屯的伍某在回答办案交警的审问时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悔不该交通肇事逃逸。

  11月25日15时许,灌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新圩乡平田村通往水车乡的X142线2km+800m处发生一起车辆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行人当场死亡,而肇事车辆已经逃离了现场。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戴培双、李鹤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取证、了解死亡者的身份信息等情况,向报案人了解肇事车辆有关线索,并走访周围群众,寻找其他目击者,同时根据现场肇事车辆遗留的大众标志和散落物,调查肇事车辆特征及有关线索。随后,处置事故现场民警将现场情况向大队相关领导汇报。刘炜大队长迅速要求民警以案发地为核心,不断扩大走访范围;多途径发布协查信息,收集案发当时有关信息;以现场遗留物为切入点,深入查找肇事车辆。

  在走访、排查工作中,大队副教导员何华荣与民警戴培双、李鹤,到案发点和附近群众中做了细致的访查。访问中知情者反映,事发当时有一辆白色小轿车经过,其挡风玻璃上有明显的损坏痕迹,且该车辆以较快速度往水车乡方向行驶。这一情况与民警在事故现场勘查时发现的肇事车辆的散落物特征相吻合。得到这些重要线索,民警们一鼓作气,立即重新分组分工,一组调取事发地附近的监控录像,对案发地道路上行线、下行线所有天网监控视频进行排查,沿着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及车辆特征,逐个对车辆采取摸排工作;一组分别在事发地进入到文市、水车两乡镇的必经之路设卡,对车辆进行拦截排查工作,同时请求水车派出所、文市交警中队增派警力,向水车乡往灌阳县城方向搜索,加紧对嫌疑车辆搜索。

  经过对车辆的仔细摸排和耐心筛选,民警根据在现场散落物、监控录像和知情人的口中得知的情况,初步认定桂CGxxx8的白色大众牌小轿车有重大嫌疑,民警通过机动车查询系统查询该车车主系灌阳县水车乡修睦村长洲屯的伍某。正当民警联系车主时,肇事人伍某迫于法律威严,于当日19时许到灌阳县水车派出所投案自首,伍某对自己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