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检察院打造专业化聘用制辅助型人才队伍

24.11.2016  11:06

  广西检察网11月24日讯(通讯员劳义林)为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聘用人员的辅助作用,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多措并举,积极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聘用制辅助型人才队伍。 

  据悉,该院通过制度化规范聘用类辅助人才管理,促进聘用人才的成长。该院制定并实施了《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管理。具体而言,《办法》规定了各检察业务部门聘用人员需求的提出、聘用人员的资质条件、岗位职责、公告发布、招聘程序、工资奖金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该院规定聘用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学专业素质,有相关法律实践经验的优先,聘用人员的招录应当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真正高素质的聘用人才进行检察队伍。 

  其次,该院还通过“以老带新”、“检察课堂”等形式培训聘用人员,提高聘用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该院充分发挥经验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强的聘用人员与新进人员进行培训“结对子”,充分发挥手把手的“传帮教”。公诉部门聘用人员需要在“老师”的带领下,现场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工作进行同步记录,在庭审中履行好书记员的记录作用,增强实践经验,及时改正错误,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 

  为提高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该院还注重聘用人员的廉政素质教育。聘用人员基于工作职责的关系会知晓案情信息、证据情况以及承办人的办案情况,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全国检察系统中时有发生。因此,该院通过对聘用人员开展专项廉政教育行动,强化聘用人员的廉洁意识。该院还要求聘用人员在职期间要正确处理好八小时工作外的行为规范,坚决杜绝接受当事人或者辩护人的吃请,利用职务便利泄露案件信息,检察秘密。 

  “聘用人员是我院检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门,对于检察工作的质效起到重要作用。我院通过培训等措施提高聘用人员的素质,严格监督聘用人员的廉洁行为规范,真正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聘用制辅助型人才队伍。”该院副检察长说道。 

  (作者单位:秀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