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东兰县法制办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 改革工作
“放管服”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举措,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河池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按照东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东兰县法制办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不断推动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一)积极配合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按照全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该办安排专人多次参与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清理审核和动态调整工作;同时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积极配合县审改办对县相关部门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开展情况,强化放权工作有效落实和事中事后监管。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各类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先后对2015年的《东兰县人民政府拟取消调整和保留一批行政审批项目》(送审稿)、《东兰县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表》(送审稿),2016年的《东兰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草案)》、《东兰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8个部门权力清单》(送审稿)、《东兰县14个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送审稿)、《东兰县拟取消调整和保留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送审稿)、《东兰县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送审稿)和2017年的《东兰县人民政府拟取消调整和保留一批行政审批项目》(送审稿)等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相关文件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把关,并累计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100多条,严格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设定依据法律把关,严控法律、法规外自行设定行政许可的行为,有力的推进各类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截止目前,该县无自行设定行政许可行为发生。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营造良好改革环境。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在执法不公、缺失疏漏、监管不力、规则不公、效率不高、管理制度滞后等方面监督问责,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放管服”改革深化推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