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盟经开区“四项制度”构建反腐倡廉工作新常态

17.04.2015  10:42

  2015年以来,广西-东盟经开区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逐步建成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惩治和预防腐败提供根本保障。

   一是及早谋划,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要点》。 为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惩治腐败,主动适应反腐倡廉工作新常态,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东盟经开区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并完善《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切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切实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切实强化追责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切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二是注重预防,制订《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系制度》。 为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形成预防和惩治腐败长效机制,东盟经开区制定并完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系制度》,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新途径,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新兴科技手段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新办法,努力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是构建常态,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每,三廉”工作制度》。 为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东盟经开区制定并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每,三廉”工作制度》,实行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廉诊”,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教”,每一年开展一次“廉评”,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常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主动作为,制订《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渠道,东盟经开区制定并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工作制度》,“一对一”落实责任,“面对面”解难释疑,“心贴心”化解矛盾,“实打实”解决问题。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当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确保“四项制度”落实到位,东盟经开区对各部门各单位“四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并通过明察暗访、受理社会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下一步,东盟经开区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落实“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监督”的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