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明年1月1日起 个人买商业健康险扣个税享优惠

19.12.2015  10:31

  明年1月1日起,我国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南宁是31个试点城市之一

  个人买商业健康险 扣个税时可享优惠

  但必须购买指定目录中的产品,各保险公司正在设计

  明年起,南宁市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享个税优惠了!12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地税局获悉,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包括南宁市在内的31个城市,将成为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地区。该政策落地后,在南宁市范围内,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按不超过200元/月的扣除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南宁是广西唯一试点城市

  据了解,南宁是此次广西唯一进入试点的城市。根据《通知》规定,自2016年起,在南宁市范围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支出,按照200元/月的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这相当于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额。”据自治区地税局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居民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额为3500元,即个人薪金收入在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收入额若低于3500元,当月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若高于3500元,超出部分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税。新政策实施后,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险,每月在计算个税时,可增加200元扣除额,相当于纳税人每月个税的费用扣除额提高到了3700元。

  该负责人表示,不仅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险可享税收优惠,若企事业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单位支出应当实名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按同样限额予以税前扣除。不过,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此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也属于可享受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

  算一算,每年可省多少钱

  新政实施后,购买者能得到多少实惠呢?自治区地税局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购买者扣除“五险一金”后,如果每月收入低于3500元,那么无论其是否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每月应缴纳个税金额都为0元,不受影响;若每月收入为5000元,购买保险前每月个税缴纳金额为(5000-3500)×3%=45元,购买保险后(5000-3700)×3%=39元,每月可少缴个税6元,一年可少缴个税72元;以此类推,根据不同收入对应的税率,若月收入为8000元,每月可少缴个税20元,一年可少缴个税240元;月收入为1万元的个人,每月可少缴个税40元,一年可少缴个税480元。

  若购买者的月收入处于边际税率档,购商业健康保险后,可享税收优惠幅度更大。假设购买者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月收入为5200元,在购买保险前,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700元,按规定,适用税率为10%,每月需缴纳个税金额为65元;购买保险后,应纳税所得额降为1500元,适用税率为3%,每月需缴纳个税金额为45元,可少缴个税20元。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首次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个人税收优惠,有利于减轻购买者的负担,形成对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激励,让商业健康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更好地衔接互补,从而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

  那么,购买了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后,纳税人如何办理税收优惠政策呢?自治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时,保险公司应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写明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等信息,作为个人税前费用扣除的凭据。目前,有关管理规定、办理流程尚在制定当中。

  保险产品仍在设计当中

  那么,是否在市场上购买任一商业健康保险都能享受个税优惠政策呢?答案是否定的,购买者必须要买指定目录中的险种,才能享受此类优惠。

  此次《通知》特别设计了“税优健康险”的产品指引框架,由于市场上尚未出现符合条件的产品,各家保险公司正在积极设计。只有购买符合框架条件的产品,才能享个税优惠。据广西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负责人介绍,《通知》中所提“税优健康险”不同于目前市场上的商业健康保险。

  对于购买者而言,更为关心购买的“税优健康险”能“保什么”?广西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负责人表示,基本医保一般有“三目录”限制,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形式,“税优健康险”既包括被保险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又包括部分基本医保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具有一定公益性。

  记者在“税优健康险”的产品指引框架中看到,它的保障责任范围包括:提供住院医疗费、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6种特定疾病门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恶性肿瘤静脉注射化学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或肝硬化治疗)、3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门诊费报销。

  不仅如此,只要是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均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要保证续保。(记者 雷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