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抽查工作

24.11.2015  16:45

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上级的统一部署,贵港市平南县工商局从今年10月28日起11月30日止,对近期自治区工商局通过随机摇号方式抽取确定平南县的449户个体工商户和1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抽查工作。

这些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平南县2015年6月30日前已经报送2014年年度报告信息的个体工商户和报送并公示2014年年度报告信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此次抽查采取实地核查为主,与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并会将抽查名单和结果在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确保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对年度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密锣紧鼓地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