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成立首个反家暴庇护中心 受害者有了庇护港湾

29.12.2015  10:14

 

28日,南宁市良庆区法院成立反家暴庇护中心。同日,该法院新设立的探视中心也挂牌成立。

  遭遇家暴,受伤害一方,因为经济原因无处可去,要么流落街头,要么忍让,可能面临着再次挨打。12月28日,广西首个反家暴庇护中心“落户”南宁市救助站。这个由南宁市良庆区法院成立的庇护中心,将让遭受家暴的女性有了“安全港湾”。

  据良庆区法院副院长于健介绍,反家暴庇护中心的设立,不仅能为受害人提供庇护,也有利于推进公权力更积极地介入、干预家庭“”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传递出信号:家庭将不再是暴力的“法外之地”。一旦发生家庭暴力行为,行政、司法机关和群团组织都将坚定地站在家暴受害人身后,提供物质、心理、法律等全方位的帮助!

  28日上午,记者在设在南宁市救助站5楼的庇护中心看到,庇护中心有两间专用房,有3张床位,屋内配套有卫生间、空调、电视等物品,非常温馨。一旁还设有心理辅导室,可安排心理咨询师为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良庆区法院的法官也可以为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而救助站有保安值班,庇护中心门前有铁门防护,受害人无需担心被施暴人纠缠殴打。

  遭受家暴该如何申请庇护?于健介绍,为最大程度方便家暴受害人,庇护中心充分发挥良庆区家事案件联合化解机制的作用,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受害人可第一时间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制止家庭暴力,并提出庇护申请。

  此外,受害人还可向良庆区法院、公安分局、民政局、妇联、团委、各镇(街道)等反家暴联动单位,任何一家机构提出庇护申请。相关工作人员签发申请表后,受害人可直接持申请表到南宁市救助站办理入住。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可指导家暴受害人向上述单位提出申请。

  紧急情况下,受害人还可持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及本人身份材料直接到救助站申请。居住在良庆区需申请庇护的人群,无论是本地居民还是外来务工人员,无论性别年龄,均可申请救助。

   数据统计

  近八成女性犯罪因家暴引发

  家庭暴力被喻为“亲密的伤害”,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由于不懂法律,缺少维权知识,很多受害人长期遭遇家暴后,但却不知道如何获取外界帮助,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有些受害人在逃离家庭后无处容身,只能半夜流落街头,甚至沦为流浪乞讨人员,遭遇其他危险;还有些受害人不敢或不愿离开家庭,只能继续忍受暴力。统计显示,近八成女性犯罪,因家暴而引发。

   家暴案例

  女子长期遭同居男友家暴

  今年10月,良庆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家暴案件,女方就长期遭受男方家暴,直到伤害加重,女方才寻求帮助。张某与李某虽未登记结婚,但同居多年且生育有两个子女,存在事实婚姻关系。因家庭琐事,张某平时就对李某常拳脚相加,李某都选择了忍受。一日,两人因生活琐事再次发生争执,张某持菜刀将李某头部、背部及双手等多处部位砍伤。经鉴定,李某全身创口长度累计达41cm。最终,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1个月的刑罚。(记者 王斯 通讯员 黄艳芳 文/图)

[责任编辑: 徐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