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国税局5个基层单位均获评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13.11.2015  08:47

  近日,该局下设的平南县国家税务局、桂平市国家税务局、港北区国家税务局、港南区国家税务局和覃塘区国家税务局5个全职能局均获评为贵港市级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单位。

  近年来,该局坚持将依法行政作为一切税收活动的基本准则,大力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队伍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按照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严格按规定实施行政审批,及时按要求取消、下放相关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对市级税务行政部门承担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及时公开贵港市国税系统目前保留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等内容。实行“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审批方式,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

  二是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真督促下级国税机关及执法人员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的规定,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统一税收执法尺度,提高了执法质量,有效降低了税务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三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成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对涉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日常涉法事务等方面事项,为领导在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建章立制、重大涉法事项的处置中,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防范了“两权”运行风险,形成独具特色并运行良好的“贵港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