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陈武批示安排专项资金用于3个市级综合档案馆建设

16.04.2015  10:26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陈武批示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3个市级综合档案馆建设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陈武作出批示,要求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补助资金21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贺州、来宾、崇左3个市级综合档案馆新馆项目建设。这是继2010年以来自治区本级财政给予“十二五”中央投资的38个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每个补助100万元后,又一项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广西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广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综合档案馆项目建设,把档案馆新馆建设放在档案事业发展的优先位置全力推进。2014年,自治区档案馆业务技术大楼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中,建设档案馆新馆或已立项的市已达10个。其中,钦州市档案馆新馆已建成使用,桂林、防城港、贵港、百色4个市档案馆新馆进入主体装修及设备设施安装阶段,南宁、来宾2个市档案馆新馆已开工建设,贺州、崇左、柳州、玉林4个市档案馆新馆项目已完成立项并落实建设用地。
 
      目前,全区县级综合档案馆项目建设也顺利推进,列入《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38个“十二五”投资项目,已有7个建成使用,13个在进行内部装修,5个正在土建,14个正在做开工准备。中央财政补助的1.4亿元和自治区补助23个项目的2300万元资金已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