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今年要完成超2000个村屯整治 助推乡村生态振兴

06.01.2019  22:50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日,南宁市印发《南宁市“村屯整治”助推乡村生态振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在全市大力开展“村屯整治”助推乡村生态振兴行动,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态生活,打造“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升级版,以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总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短板,切实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全面完成“美丽南宁”乡村建设目标任务。

  全面启动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通知》要求,大力实施“村屯整治”助推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要以“全面铺开、大力整治、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屯屯过关”为原则,结合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通过改善环境,保护生态,重点整治,带动一般,长效管理,实现村屯环境整洁干净、生态良好、生活舒适、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

  2018年—2020年,在全市所有自然村屯全面启动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在市级各类综合示范村、提质升级村屯、特色打造村屯、行政村村委所在村屯和城市内河流域沿线村屯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并影响带动一般村屯的整治。2021年—2025年,在对全市重点村屯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上,再延伸拓展到其他村屯,实现全覆盖,并屯屯过关,持续推进,不断巩固提升,提档升级。通过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迫切要求,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升环境卫生整体整治水平,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推乡村生态振兴,达到百姓富、生态美的和谐统一,把首府南宁乡村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都市农业新高地、农民生活宜居地、全域旅游目的地。

  力争至2025年实现全覆盖

  《通知》指出,针对全市7656个村屯存在公共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环卫设施配套不完善,环境整治标准不统一,垃圾、污水处理清运不及时,环境卫生“脏乱差”、易反弹的现状,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完成规划编制(50户以上村屯)、落实“一户一宅”要求整治宅基地、营造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去年完成1700个、今年至2020年每年各完成2000个以上基本整治型村屯的整治,2021年至2025年再延伸拓展到其他村屯,实现全覆盖。

  对已获评广西“绿色村屯”(含市级“绿色示范村屯”“十佳绿色村屯”)、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屯(含市级乡土特色示范村屯)、市级民俗民居示范村屯的可直接评定为整治达标型村屯。每年完成200个以上整治达标型村屯的创建。对已获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示范村、市级综合示范村(含市级生态综合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生态宜居综合示范村)的可直接评定为整治示范型村屯。每年争取完成25个以上整治示范型村屯的整治创建。

  验收达标均可升级获评

  《通知》对整治任务也作了具体的要求。在实施环境整治上,要按照“三禁止三规范”和“一清、二拆、三整理”的要求,组织群众自觉主动清理村庄垃圾、清理乱堆乱放等。加强村内违法违章建筑查处力度,推动“两违”(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整治向农村延伸。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对村内道路、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域实施全面保洁、清理和整治,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做好土壤、大气、扬尘等污染治理,无违章或破旧广告牌匾,院落保持整洁,公共设施完好,村容地貌美化。做好村庄禽畜粪便清理,规范禽畜养殖。

  同时,建立生活垃圾集中收转体系,做到有保洁员队伍、有管理制度、有环卫设施、有保障经费,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在加强污水治理方面,严禁农家乐、民宿、畜禽养殖、小作坊等污水乱排放,避免村屯路面、沟渠、池塘及房前屋后污水横流,做好污水分片集中处理,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要运行正常、维护到位。加强河道、溪流等水体环境保洁,对河面、河滩等进行卫生保洁。加强清淤疏浚,清理村庄及周边池塘、沟渠淤泥、漂浮物、障碍物,做到水系通畅,水质良好无臭味,消除村庄黑臭水体。分期分批实施村屯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和农村清洁厨房改造并逐步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整治任务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村屯。各村屯经过整治及创建后,达到验收标准的均可升级并获评不同类型村屯。(记者 蒋爱云)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