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检察院1份检察建议促成全县144个行政村设立村级公共账户

15.07.2016  18:02

  广西检察网7月15日讯(通讯员唐玉玲 苏锡飞)“有了村级公共账户,我们不用再担心补偿款被村干部私吞了!”这是荔浦县新坪镇一位村民吴大爷,近日对荔浦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的检察官说的心里话。 

  随着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为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2016年4月份,该院向荔浦县人民政府发送了一份检察建议,建议全县144个行政村设立村级公共账户。截至6月19日,全县所有行政村都已设立了对公账户。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在对设立村级公共账户调研期间,一直坚持“三问”原则,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问:为什么要设立村级公共账户?  

  2012年来,荔浦县共有14名村干部因涉嫌贪污罪被查处。他们均利用县林业局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打入村干部私人账户的漏洞,故意隐瞒并贪污补偿款共计28万余元。 

  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局检察官在熟悉了解案情后,联合派驻新坪检察室干警,一起走访了县财政局、扶贫办、编制办、人民银行荔浦县支行等相关单位,就设立村级公共账户进行调研。各单位人员均认为,设立村级公共账户是堵住漏洞,防止国家补偿款、惠农资金等集体款项被侵吞的重要保障,意义深远。该院于4月份发送了检察建议,以期村级公共账户设立能提上日程。 

   二问:如何设立村级公共账户?  

  荔浦县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于2016年4月29日召集了县组织部、财政局、人民银行荔浦县支行负责人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参加村级公共账户设立部署会。 

  在部署会上,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唐局长做了发言,结合已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案件,阐述了设立村级公共账户的重大意义。人民银行荔浦县支行负责人在部署会上表示,对村级公共账户的办理可开通“绿色通道”,仅需提供村(居)委会负责人任命决定及负责人身份证即可。部署会后,荔浦县144个行政村相继在农合行或者农业银行开设了村级公共账户。 

   三问:村级公共账户设立后如何监督管理?  

  就村级公共账户设立后如何运作管理的问题,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局检察官参考了广东佛冈县、贵州雷山县的经验做法,对荔浦县村级公共账户的运作提出了意见。 

  该院在村级公共账户设立后进行了回访,并提出“三个必须”,即村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通过对公账户,禁止打入村干部私人账户;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定期查看和审核村级公共账户支出条目,加强财务监管;村级公共账户必须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保障资金使用合法透明。以上意见均被政府采纳,并作为村级公共账户运作管理的基础。 

  据悉,从7月份起,荔浦县所有粮食直补、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惠农扶贫资金等财政资金将拨付到相应的对公账户。 

  (作者单位:荔浦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