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

29.11.2016  16:03

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  

  ——基层检察干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系列报道之四   

  党的十八届六中会全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10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委第27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政法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一些基层检察院领导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增强向自我“开刀”的勇气,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诚心诚意接受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导致滥用甚至滋生腐败。”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国栋表示,作为一线检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司法者必先守法,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陈国栋认为,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首先要摒弃特权思想。检察官是公仆,不是老爷,人民把维护司法公正的权力交给我们,我们自己不能觉得了不起。要通过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八小时外廉洁自律承诺等措施,全方位接受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其次,要管住手中权力。大权独揽,拒绝监督制约没有半点好处。要通过列出权力清单、建立曝光台、健全问责机制等方式,将权力晒在阳光下,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办理的事件发生。三要强化自我监督。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慎权、慎欲、慎微,思想认识绝不能落后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带头尊崇党章,带头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带头守住纪律底线,以上率下释放廉洁自律的正能量。

  山西省怀仁县检察院检察长吴占胜表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多年的办案经历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虚心纳谏,主动接受监督,监督别人才有底气。

  据了解,近两年,怀仁县检察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监督能够落实到位。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推出廉政约谈制度,定期与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及普通干警进行约谈,谈纪律、讲规矩,及时为大家敲警钟、提个醒。今年,院里又专门成立检务督察组,重点对干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警车使用等进行督察,定期通报,点名道姓,机关纪律作风明显转变。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尤其重要。”吴占胜介绍说,怀仁县检察院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等有关部门通报检察工作的部署开展情况,走访代表委员,邀请视察工作,征求他们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意见建议。还通过办理有关案件、邀请律师代表座谈,诚恳听取律师界人士给检察工作“挑刺”,他们对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法律文书、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对改进检察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自觉接受监督,对手中有权的干部来说其实也是一种很好的自我保护。”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检察长时维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不少被查处的腐败人员,总是后悔自己当初没有接受监督。这说明平时缺乏批评监督,只会麻痹思想,滚大雪球,导致后来胆子越来越大,手越伸越长。

  时维建表示,六中全会精神为全体党员提供了根本遵循。身在基层,更应增强看齐意识,紧跟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培养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内心完成“表面顺从→自愿认同→内化吸收”的转变。

  据时维建介绍,为了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监督,牡丹区检察院完善了检务督察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党员群众为业余督察员,从邻里坊间收集对检察人员的反映。“要释放全社会监督活力,使监督的视线遍布社会、组织、单位、家庭、媒体和群众中。同时,要加强组织约束,让干警在思想上时刻有组织、有制度、有程序,任何时候都不能游离于组织之外。”时维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