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到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

10.05.2016  14:59

  5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领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

  吉炳轩一行来到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通过现场查看、详细交流等方式,实地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管护等情况。在现场了解到,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是广西打造“西江黄金水道”的重点工程。工程计划今年7月基本完成。工程建成后,与上游梯级联合作用,可实现右江全线河道渠化,右江航道达到Ⅲ级标准,可将南宁市防洪标准从现状50年一遇提高到200年一遇。

  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的推进建设只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市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南宁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进一步满足水利依法行政的需求。为解决新形势下我市水库管理的深层次、根本性、体制性问题,我市于2012年7月起开展水库管理立法进行调研,由市水利局起草《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目前该《条例》已上报自治区人大审批。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促进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我市将南宁市水土保持立法纳入2016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现已完成立法调研。“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型灌区五化灌区完成总投资14223.85万元,防渗干支渠总长55.023公里,新增、恢复灌溉面积3.87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447万亩。与此同时,我市积极探索高效节水农业发展新路子,主要在糖料蔗产区、重点水果产区、蔬菜产区、林草花卉及其他产区推行节水灌溉工作。

  目前,我市农村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共开展483个1000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截至目前,已全部委托技术单位编制技术报告,大部分县区已开展现场勘查工作及环境状况调查。

  吉炳轩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指出,要充分认识水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实施水法,用法律手段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落实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强化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市领导谢寿堂、温守荣、刘为民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