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成绩来之不易 努力更上层楼

27.06.2017  17:05
  □ 陈世东   许恒               前不久,国务院食安委通报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广西为A级,得分列全国第四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为此作出批示:这个考核结果来之不易,是主管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多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切实保障人民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批示寓意深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的广西,整体上经济基础相对薄弱,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低,生产经营主体量大面广,市场秩序尚不规范,各类安全风险因素繁多叠加,监管难度较大。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2014年以来,广西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在全国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连年名列前茅。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     高位推动的“强度”前所未有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难事,在广西尤其如此。     众所周知,广西农村人口所占比例很大,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流动摊贩数量众多,加上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一些不良饮食习俗增加了食品安全的风险。毫无疑问,农村是监管的主战场,但2013年底前,广西乡镇一级没有设立监管机构,监管力量十分薄弱。     2013年10月广西区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后,按照“一乡镇(街道)一所”原则,全区设立了1245个食品药品监管所。系统共核编10848名,其中县乡监管机构核定编制8835名,占全系统的81.4%,成为全国最早完成市县两级改革任务的9个省份之一。     近年来,广西区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立足实际,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高位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其强度之大,前所未有。     2016年10月,广西区政府出台《广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对设区市政府和自治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评议考核,强化各级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     今年3月,广西区党委、政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暂行规定》,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责,推动形成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据悉,《广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将于近期出台,以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各方责任的落实。     社会共治“广度”不断拓展     广西食品业态种类复杂,分布相对散乱,尽管近年来通过加大监管力度,食品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制售假劣食品的不法行为依然存在。而且,广西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深厚的民族饮食文化传统,民风习俗多。同时,广西沿边沿海,地理环境复杂、跨境通道多,食品走私现象时有发生。面对这样的现实,必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治共管。     在食品安全治理中,广西注重发挥多元主体作用,不断拓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广度”,真正汇聚起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早在2012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行动计划(2012~2015年)》就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食品安全监督制约作用,增强社会合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     按照这一计划,广西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标准体系、搭建社会共治沟通参与平台、拓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今年3月,广西区人大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实行对食品小作坊和小餐饮登记管理、对食品摊贩备案管理,食品“三小”治理从此有法可依。此外,广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还与农业、水产畜牧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意见》;会同公检法机关出台《关于贯彻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工作意见》,不断完善食品全环节全过程监管制度标准体系和部门工作协作机制。     全区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积极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搭建属地部门联动协作平台。乡镇(街道)监管所在乡镇(街道)政府领导下,建立与公安派出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水产畜牧兽医站、卫生院等乡镇(街道)派出机构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模式。     在强化部门联动的同时,广西不断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12331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技术升级改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注重加强与科协、教育等部门协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支持食品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市场消费等工作。     手段创新“力度”从未减弱     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后,广西食药监管系统承接了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能,监管对象由原来的18.12万家增加到36.37万家,净增18.25万家。广西监管资源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强化,但面对繁重的监管任务,却依然显得十分有限。在此情势下,广西食药监管部门加大手段创新力度,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各项监管资源,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广西以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动基层食药监管有岗、有人、有责、有手段。在乡镇(街道)将辖区划分成若干食品安全监管区块,明确区块监管人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     广西还通过集中调配县级局、稽查大队、乡镇(街道)监管所的力量,在专项整治、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开展跨区域执法,以人员优势形成执法威慑力,确保执法取得成效。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查找和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对主要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严防严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针对土榨花生油监管问题,推动出台《食用植物油小油坊监督检查办法》,探索单一品种监管模式,规范小油坊的生产经营行为。     把督查考评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通过跟踪问效,责任倒逼,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稳步提升。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四级食品安全监管政务服务体系。目前,广西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网上审批,办结效率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