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紧急拨付江苏救灾资金1.6亿元

05.07.2016  09:25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射阳县等地突遭龙卷风、冰雹等严重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根据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6月25日,中央财政向江苏省紧急拨付救灾资金1.6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做好抗灾救灾及保生产等相关工作。其中: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亿元,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农民购买种子、种畜、鱼苗、化肥、饲料、农药和柴油等生产资料,做好改种、补种以及受损农业设施修复等;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3000万元,用于支持防汛抢险救灾、修复损毁水利设施。

  财政部将继续密切关注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发生情况,并视灾情状况及时安排拨付相关救灾资金,支持各地做好防灾、抗灾、减灾工作。

唱响“广西财政之歌” 弘扬“广西财政精神”
  ——全区财政系统“迎大庆 颂党恩”歌咏比赛圆满财政厅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广西著名作家彭匈应邀出席我厅财政青年沙龙并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