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听力言语康复中心获自治区“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03.06.2015  10:14

近日,广西听力言语康复中心被自治区妇联授予自治区“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巾帼文明岗”是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专设岗,是自治区妇联为表彰积极为社会、为人民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妇女团体而颁发的荣誉称号。广西听力言语康复中心自2012年起,积极响应机关党委号召,在自治区残联妇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开展自治区“巾帼文明岗”单位创建工作。全体女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发扬创先争优的优良传统,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努力提高思想道德和技能水平,积极推动行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本次荣获“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是中心近年来继自治区“青年文明号”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党员志愿者典型示范单位”及“广西三八红旗集体”后获得的又一殊荣,中心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和开端,向更高的目标继续前进。

来源:广西听力言语康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