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调解

11.11.2015  11:34
          中新社东兴11月10日电 (李敏军 黄晓燕 陈义才)“我不在乎经济补偿费的多少,希望中方亲属把钱留给孩子做教育经费,让他将来生活得更好。”越南老人韦氏仍(音)虽然心有不舍,但还是让在自己身边生活了3年的孙子回到了中国的家庭。

  11月9日,在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上,经过面对面调解,4岁的王福田,其抚养权由原先的越南籍外祖父母韦氏仍夫妇抚养变更为中国的祖父母王云太夫妇抚养,因此王福田离开了已经一起生活了3年的外祖父母,将和王云太夫妇一起生活。至此,这件历经一年多的中越抚养权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原来,越南义安省女子韦氏绒(音)与中国河北省武安市男子王利强先后生育一女一子,儿子名叫王福田。2012年,王利强因矿难受伤成为植物人,后来不幸去世。

  王利强去世后,韦氏绒带着11个月大的儿子回到越南交由其父母抚养,并改嫁到河北省的另一个县。自从孙子王福田离开身边之后,祖父王云太特别想念孙子,苦于孙子远在异国他乡,无从联系。

  2014年10月30日,王云太的女儿王利琴在网上看到中越巡回法庭的相关新闻,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通了法庭的电话。接到电话之后,东兴市法院高度重视,并安排精通越南语的干警刘治国负责跟踪此事。

  刘治国介绍,此案的双方当事人相距三千多公里,孩子的生母改嫁的具体住址不详,小孩外祖父母的具体住址亦不清楚,调解一度遇到困境。

  为找到案件的突破口,法庭通过河北省邯郸市魏僧寨派出所,联系上了王福田生母;并通过中越双方的律师事务所和越南义安省兴阳县安静乡派出所,找到了王福田的外祖父母。

  “通过几十次电话沟通,在中越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耐心调解,经过6个多月,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刘治国说。

  最终,经王福田生母及外祖父母的同意,将王福田交由其祖父母抚养。

  11月9日,王利琴见到了分别多年的侄儿泣不成声,她向法官表示会努力抚养侄儿长大成人。以后,孩子的外公等亲属可直接见面,或通过电话、照片、视频等方式联系探望。

  11月10日上午12点,王利琴带着侄儿王福田顺利搭上开往河北武安市的列车,跨越中越两国三千多公里的抚养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