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检察院推行扶贫“增行动”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

19.06.2017  14:00

  广西检察网6月19日讯(通讯员  闫星宇)2016年10月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推行扶贫“增行动”,规定每月跟踪走访定点扶贫对象,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难题,近日,该院检察人员又一次扶贫“增行动”改变了22只猪仔的命运。 

  “张检察官,麻烦您再跟银行说说,我家一只母猪又下了11只猪仔,现在6头母猪、22只猪仔需要大量的饲料,银行再不放款,我不知道怎么维持了。”临桂镇凤凰村委丈田村贫困户阳社苟在电话里着急地说到。 

  电话刚落,该院驻凤凰村委扶贫工作指导员张德智立刻拨打银行电话核实情况,并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阳社苟家里进行实地走访。经核查,5月底6月初,阳社苟家有两头母猪共生了22只猪仔,加上6头母猪每天需要大量饲料供应,经济相当困难。 

  了解老阳的困难后,随行的银行工作人员说:“老阳,请您不用着急,扶贫资金我们银行一定会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到您的手中,但每一笔资金的发放我们银行都会认真的核实,希望您能对我们工作的理解,请您现在就拿上您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件与我们一起去银行领钱吧。” 

  拿到钱后,阳社苟激动握着张德智的手说:“张检察官,谢谢您跟银行沟通,让我顺利领到钱,有了这些钱,我会把这22只猪仔养大直到出栏,谢谢您,谢谢检察院。” 

  据悉,该院推行扶贫“增行动”以来,帮助贫困户解决生活生产、医疗报账、银行贷款等实际困难共22起,切实落实“真扶贫、扶真贫”的要求,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为检察机关在该辖区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作者单位: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