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车祸死亡获26万赔偿 为争钱祖孙5人对簿公堂

23.07.2015  15:20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儿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后得到一笔26万多元的赔偿款,不料因为赔偿款的分配问题,今年82岁的何老太将两个孙子和两个孙女一起告上法庭,请求享有赔偿款五分之一的份额。祖孙5人对簿公堂,昔日就已异常淡薄的亲情在唇枪舌剑中烟消云散,令人唏嘘。

   事件起因  一笔赔偿款引发家庭风波

  何老太有两个儿子,几十年前发生的一件事,让兄弟二人反目成仇,互不来往。由于何老太与二儿子生活在一起,等于断绝了与大儿子一家人的往来。渐渐地,两家人成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黄某植是何老太的大儿子,育有黄某涛、黄某、黄某花、黄某凤4个儿女。去年1月份,黄某植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同年2月1日死亡。黄某植的医疗费大部分由4个子女垫付,其丧葬事宜及交通事故的处理事宜,也由黄某涛等4人处理。让人唏嘘的是,从黄某植入院抢救至举办葬礼,何老太和二儿子一直都没有出现。

  黄某涛四兄妹将此事深深刻在脑海里。同年6月,不幸再次降临这个家庭,黄某植的妻子因病去世。

  为了获得黄某植的死亡赔偿金,黄某涛四兄妹与何老太一起将交通事故肇事者告上法庭,最终得到26万余元赔偿款。不料,赔偿款到手上,何老太没拿到一分钱。何老太和二儿子数次向黄某涛四兄妹索要赔偿款,却被4人以“我爸住院、葬礼你都没来,现在要钱你就来了”反将一军,祖孙矛盾日益加深。

  今年2月份,气愤的何老太将孙子孙女诉至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请求享有赔偿款五分之一的份额。7月20日,良庆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判决  老人获赔五分之一赔偿金

  那么,何老太对26万多元的赔偿款是否享有份额?良庆区法院审理认为,何老太和黄某涛等4人是祖孙关系,为黄某植的近亲属,共同对26万多元赔偿款享有所有权,故何老太提出对赔偿款进行分配,法院予以支持。黄某涛等4人以何老太与黄某植感情不好为由,认为何老太不应获得赔偿款份额,这一主张无事实无法律依据。

  黄某植生前所借的11万元外债是否应该从赔偿款中扣除?法院认为,因26万多元赔偿款是对受害人近亲属的赔偿,不属于受害人黄某植的遗产,不能用于偿还其生前所欠债务。

  本案主办法官解释,遗产是死者生前取得的合法财产,而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产生于死者死亡之后,并非死者生前合法取得并在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所以性质上不属遗产。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可以比照遗产处理的规定,按法定继承由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享有。

  最终,法院判决26万多元赔偿金在扣除必要费用后,何老太依法享有其中五分之一份额,约51390元。 (记者 何璨汐 通讯员 骆健 李瑶骏  )

编辑:杨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