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国税局“五个主动”加强营改增后建筑业管理

24.08.2016  18:38

  营改增以来,该局针对辖区内建筑业异地施工多、国税部门信息来源少、执法刚性不强等问题,不断强化市县两级联动、部门多方共推,以“五个主动”加强营改增后建筑业的征收管理取得初步成效:自营改增以来,贵港市建筑行业本地登记纳税人552户,外来报验户968户,该局组织该行业税收收入6700多万元。

  一是主动宣传做辅导。对辖区内建筑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上门辅导等方式,开展建筑行业税收管理专题培训及新税法宣传,并注重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

  二是主动汇报提建议。多次向政府部门汇报营改增后国税部门对建筑业的税收征管情况,建议政府牵头召开国税、地税、城建等部门联席会议,以此得到相关部门的主动配合,建立健全第三方涉税信息联席会议制度和共享机制,争取形成政府规范性文件,为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提供保障。同时,该局积极建议地方政府把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的税收管理,作为综合治税的工作要求列入政府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形成以部门合作为根本,以绩效管理为抓手的工作局面,为强化建筑业管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主动研究想对策。根据营改增相关规定和贵港市建筑业实际,重点对异地施工的不同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寻找针对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排查存在问题,认真撰写《营改增后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税收征管难点及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并获得相关领导肯定。

  四是主动联系谈协作。及时与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联系,逐步开展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契税征收信息的沟通互补;通过国地税共建办税大厅、互派办税人员来实现建筑业相关税种的协作征收;每月与城建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项目开业相关信息,便于督导基层及时跟进对建筑企业管理;同时,多次组织财政、地税、城建等部门以座谈会、联合培训等形式交流建筑业管理经验,有针对性探讨建筑业增值税实际操作中常见的问题。

  五是主动管控促规范。根据房地产和建筑企业特殊性实行集中重点管理,按月建立台帐,对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工程进度、预缴情况及时统计,通过主动管控建筑行业相关数据促进了建筑业规范化管理。比如:利用金税三期管理系统的“外埠纳税人管理台帐”模块,及时了解外埠纳税人的数量、项目名称和项目金额等情况;通过“金三”系统预缴税款模块查询外埠纳税人的完税情况,与项目总金额进行对比,掌握项目的完税进度;通过对项目完工程度的实地调查,及时调整外埠纳税人的完税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