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委员会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培训班

14.03.2016  13:4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于2016年1月1日实施。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把握好新条款、新内容、新规定,加强种子综合执法,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确保农业用种安全,3月10日,南宁市农业委员会举办新修订《种子法》培训班,组织全市、县(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干部、分管领导和在邕部分种业企业负责人130多人参加学习。培训班邀请自治区种子管理局副局长唐忠平、市场管理科科长罗陈鹰、质量管理科科长黄鹂进行授课,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旧《种子法》的区别,新《种子法》对促进种业发展、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以及市场监管执法的要求等,并现场回答了企业和执法人员提出的问题。